博物馆之友章程
东莞市乐人谷茶文化博物馆
博物馆之友章程
一、宗旨
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文物博物馆工作并愿为之做贡献的各阶层人士组成,按照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活动活动。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任务是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乐人谷茶文化博物馆的展览及举办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,及时向博物馆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。不断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积极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以便更多汇集资源,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。
二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有以下权利:
1、持本馆颁发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证件,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,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优惠。
2、持证可以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(包括文物鉴赏和展览开幕等活动)。
3、享受本馆不定时发送的最新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。
4、持证介绍集体观众到本馆参观,可获讲解优惠。
5、持证可以免费携带一至两人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展览。
6、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在本馆网站给予发表。
三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有以下义务:
1、参观本馆展览后对展览提出反馈意见。
2、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到我馆参观。
3、通过各种途径对博物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4、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5、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旨在服务观众的活动。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登记管理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登记与管理由东莞市乐人谷茶文化博物馆开放宣教部负责
2、“博物馆之友”设主席一人,在年会上选举产生,任期一年,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,年底进行总结。
3、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4、每年召开一次年会,总结工作,改选主席、副主席,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予以表彰。
2022年3月5日
附:
东莞市乐人谷茶文化博物馆之友会员登记表
姓名 | 出生年月 | 性别 | |||||
会员类型 | 民族 | 联系电话 | |||||
工作单位 | |||||||
职务 | 爱好 | ||||||
联系地址 | |||||||
邮箱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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